【食肉犯五常】(carnivorous destruction five constant virtues)
【食肉犯五常】 (carnivorous destruction five constant virtues) 肉食破壞五恆美德 雨華 《明倫月刊》 人居塵世,全藉五常,知而故犯,不足為人。〈東坡學士.飲食說〉 雪廬老人,在〈避亂見屠傷之〉詩云:「城下滾頭顱,廚中燖羽翰;等是血肉軀,如何分別看。」在戰亂中,被殺的頭顱滾動於城下,何其可憐!人們卻在廚中烹煮飛禽。同是血肉之軀的生命,怎能忍心分別看待?戰亂下的屍橫遍野,是一場浩劫;河流污染下的魚蝦翻肚慘死,不也是人類造成的災難?世人殺動物,加以炮煮,餵飽口慾,怎不令人悲嘆!有智慧的聖人,以仁慈憐憫之心,愛護生命,以平等心對待一切萬物。 明代一元宗本禪師,撰《歸元直指集》,書中錄有〈東坡學士.飲食說〉一文,闡述「殺生犯五常」,讀後令人懍然,謹語譯如下。 天地陰陽之間,產生萬靈、萬物,萬物能滋養補益萬靈。在萬靈之中,人為第一。雖說第一,仍要依靠飲食為根本,飲食完備,然後可以立身,可以行於世間。如何立身?用稻麥等五穀及蔬果等植物養身。如何行於世間?要行仁義禮智信,興辦士農工商的事業。所以世人各隨自己意願,而安身修己。 像畜牲之類,都是萬靈之一,也有五常的道理在。牠們有喜怒哀樂的情緒,有動靜飛沉的狀態,有痛癢飢飽的感覺,也有想生養愛護幼兒的心,和我們人類一樣。令人感嘆呀!世人卻以為可任意啃食牠們,加以炮煮炙燒,真是可悲啊!唉!牠們形體雖和我們不同,生命卻和我們無別。烹煮牠們來滋養我們的身體,宰殺牠們而讓我們續命,實在沒有仁慈和同理之心,而是愚癡的行為。 凡是食肉的人,都犯了五常(仁義禮智信)。屠殺牠們身軀,肥美自己身體,是沒有仁慈之心。分離牠們的眷屬,宴請我們親戚朋友,是沒有道義。將牠們肉體,奉獻給神明,是不合禮儀。說牠們本該被食,應當受宰割,是沒有智慧。以誘餌設計謀略,引牠們入陷阱,是沒有誠信。悲哀啊!人們在塵世中,全憑藉五常安身立命,知道了還故意違背,實在不值得稱為萬物之靈。 世間有人說:「過去他欠我錢,有未還的債,現在須作畜牲償還。當我吃他的身體,完全沒有過錯。」我謹慎思量,並不是這樣。因為每個眾生都有靈性,就等同人的性命,而債只是世間錢財,債可以捐棄,命卻不能捨棄。若這分冤仇輾轉相報,互相傷害而輪轉,相互宰殺而食,怎不令人哀憐?唉!殺生而食者是不仁,仁者不食眾生命。 宋代程顥明道先生說:「視人民如同胞,視動物如同類。」唐